12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
会议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议程,部分委员交流了学习体会。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拓展全局视野,增强创新意识,强化人大工作的人民属性,进一步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把十九大精神融入人大各项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
会议传达了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精神。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到2017年12月28日—29日。决定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24日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广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本级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安市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召开联组会议,对市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公路处及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等单位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主席团成员等各项建议名单,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任免事项,举行了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和斌、陈全禄、易铭珅、席世洪、蔡学勤、肖伟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志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彦军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张建华应邀列席会议。(记者刘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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